1.氧气瓶的管理、搬运人员须经过培训,持证上岗,站内空、满气瓶要分开,定点摆放整齐,带好氧瓶帽,搬运 气瓶时,应轻装轻放, 止震动撞 击。氧气瓶阀门和管道须勤查,关闭好,不允许有漏气现象,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。
3.中心供氧系统中的氧气瓶、氧气管道设施需由专人维修和管理,如有破损、失灵和漏气等情况应及时检修,实行每日火巡查制,并做好巡查记录。如有不因素,须采取有 效措施,隐患,正常的医疗中心供氧。维修氧气管道时,需关闭阀门,排进管道内的氧气,在进行焊接。
4.氧气管道和集中管道的设备维修、运输,吸氧部位的检查维修畅 通由医学装备部负责,各病区领用的氧气瓶和氧气管道应各自负责,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阀门,严禁和明火,使用安 全。
8.中心供氧站工作人员不得酒后上岗。